全体教师:
为有序推进教学诊改工作,增强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目标意识,根据学校教学诊改工作总体安排,要求全体专任教师(含外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撰写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现将教师撰写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全体在岗专任教师(含外聘专职教师),距退休不足3年的不写。
二、组织
诊改办牵头,各部门、全体教师通力合作完成。
三、要求
1.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均要撰写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三年时间从2019年3月到2022年2月。
2.撰写时,参照《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模板》灵活编制。见附件1。
3.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字数700字以上,以word文档形式上交。
4.完成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后,于3月10日前上传数字化平台。教师上传“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到数字化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考核
全体专任教师完成本项工作情况纳入教学诊改年度考核。未完成者及推迟完成者要扣相应考核分。
附件:1. 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三年规划模板
2. 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上传到数字化平台流程
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2019年2月26日
上一篇:泸县建校关于学生撰写个人发展规划(学习计划)的通知[ 02-28 ]
下一篇:泸县建校召开2019年教育科研工作会[ 03-12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