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关于调整2015-2016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的
通 知
各处室、全体教职员工:
2015-2016学年度是学校“国示”建设关键的一年,也是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一年。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抓好学校安全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做好我校安全工作,构建和谐建校、平安建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调整2015-2016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
一、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永鸿(党总书记、校长)
副组长:魏祥群(党总副书记)
洪 林(副校长)
李开海(副校长)
成 员:黄建春(工会主席)
陈德富(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高朝海(德育处主任、联系2014春年级德育干部)
王 奕(安保处主任保卫科长、联系2015秋年级德育干部)
游小燕(德育处副主任、联系2014秋年级德育干部)
游 涛(团委书记、联系2015春年级德育干部)
卢世明(总务处主任)
吴有树(教务处主任)
宋锡洪(实训中心主任)
罗树彬(教科处主任、成教中心主任)
杨 松(信息中心主任、资助中心主任)
胡 航(招生就业培训办公室主任)
唐 明(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和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保处,由王奕兼任安全办主任,王奕牵头落实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张军负责保卫科日常事务的处理,马富才负责宿管科日常事务的处理。安全办成员之间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工作范围
(一)学校大德育工作小组
组 长:洪 林
副组长:高朝海
成 员:王 奕 游小燕 游 涛 潘 玲 张 军
王祖容(物管公司经理)全体班主任
主要工作范围:警校共育建设、学校法制和安全教育、校园内外突发事件、学生寝室管理、文明消费管理、成教学生管理、培训学生管理、社团活动安全管理、学校交通、传染病预防、大型集体活动、学校楼道管理、校园消防、地质灾害等。
(二)学校后勤工作小组
组 长:张永鸿
副组长:洪 林
成 员:卢世明 潘 玲 张尚平 张明非 王国富 朱永亮
薛盛平 后勤服务业主
主要工作范围:学校在建工程安全、校舍安全、财产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教育、管理、预防。
(三)学校教学工作小组
组 长:魏祥群
副组长:吴有树 罗树彬
成 员:薛小荣 张 雪 唐 明 全体任课教师
主要工作范围:课堂教学、体育活动、教师培训等安全教育与管理。
(四)学校实训实作工作小组
组 长:李开海
副组长:宋锡洪 胡 航
成 员:康兆渠 傅世忠全体实训实作室管理教师、实训实作课教师
主要工作范围:实训实作室安全管理、实训实作课安全教育与管理、学生顶岗实习、企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与管理等。
(五)信息网络工作小组
组 长:李开海
副组长:杨 松
成 员:陈德富 莫道江 信息中心全体成员 全体计算机老师
主要工作范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宣传等。
(六)教职工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黄建春
副组长:朱玉气
成 员:工会委员
主要工作范围:学校教职工思想管理、教职工矛盾内部调节等。
三、制度原则
1.坚持安全排查制度,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建立排查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干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2.学校安全工作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按部门、班级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县教育局和属地党委及政府的监管指导。
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4.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防护教育,开展在紧急状态下应急救助技能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技能。
5.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少报、漏报、故意隐瞒不报和谎报等行为发生。
四、主要工作职责
1.领导组组长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组副组长对分管负责的学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督领导责任,部门干部和其他管理岗位对岗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到具体岗位,制定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2.领导组常务副组长负责审定学校安办提交的学校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事故追究的具体实施细则,负责每学期开学主持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各工作小组第一副组长要结合主要工作范围制定具体的安全工作预案,交组长审核后报学校安办。
3.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应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确定各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
4.各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应形成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人。
5.各组由第一副组长结合主要工作范围中每月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提交一份安全工作小结报学校安办。
6.大德育工作小组是管理学生的管理团队,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全面负责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安全管理,是班级安全制度的直接落实者,对本班学生的安全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记载。如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力而出现学生意外事故,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7.任课教师为当堂课的第一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绝不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报。当堂课由于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任课教师负责。
8.住校学生下自习在校园内的安全由保卫科、行政值周、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在寝室期间的安全由宿管办和物业公司的相关人员负责。
9.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由学校后勤工作小组、大德育值日干部、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共同负责。食堂食品质量安全由食堂负责,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由超市负责,总务处副主任(具体分管工作)是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伙食团长/团长助理是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保障质量、数量和卫生。
10.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五、附则
1.本通知中的制度原则以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要求、安排作补充。
2.本通知解释权归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