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答辩是大专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综合考核毕业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方法,为顺利完成2011级建筑专业大专学生的毕业答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毕业答辩机构组织
(一)毕业答辩指导组
组长:刘胜(四川建院继续教育学院书记)
副组长:李春雷(四川建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黄正根(四川建院继续教育学院副书记)
李援越(四川建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二)毕业答辩领导组
组长:张永鸿(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副组长:魏祥群(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副书记)
李开海(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
洪 林(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
成员:彭远斌 吴有树 宋锡洪 黄建春 卢世明 罗树彬 陈德富 莫道江
(三)毕业答辩组
第一小组:黄建春 唐兴明
组长:黄建春(泸县建校工会主席、泸州市建筑专业评估专家)
第二小组:吴有树 许 林
组长:吴有树(泸县建校教务处副主任 建筑工程师)
学生答辩也分为相应的两个组:12级业余大专班为第一小组;11秋施工5班(原
游振芬大专班)和12秋大专班(原邓良英班)为第二小组。
(四)毕业答辩工作组
组长:罗树彬(泸县建校教科室、成教中心主任)
成员:张尚平(班主任)游振芬(班主任) 邓良英(班主任) 丁永波 李宣
二、毕业答辩时间
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学员于12
月19日上午8:40前到达答辩地点。
第二次答辩时间:2015年2月14日(农历腊月26)(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毕业答辩地点
泸县建校福集校点(泸县教师进修校六楼—泸县人民医院右对面)
四、毕业答辩程序
毕业答辩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必答题(基本题抽题回答)-学生介绍成果(施
工组织设计)―即席问答―教师评定答辩成绩。
五、毕业答辩方法
1.答辩问题以毕业设计所涉及的知识为主,侧重考查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
2.答辩学生提前半小时进入答辩室,并就基本问题进行准备。正式答辩前,答
辩组可以指定一名学生进行试答辩,供答辩学生观摩。
3.在毕业答辩前2周向学生说明答辩知识范围,以便学生准备,但不得出复习
题或提前公布答辩题目。
4.答辩教师对学生每个问题的回答情况均应进行记录,并及时评定成绩,答辩
结束后将记录及答辩成绩交学校成教中心。
5.大专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答辩,毕业设计不及格或没完成毕业设计的
学生不得参加毕业答辩,不能取得毕业答辩成绩。
6.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介绍成果5分钟,特殊
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7.答辩教师应预先做好答辩准备,熟悉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在该生答辩前拟
出答辩2-4题,送答辩组长审查后作为基本题。每个学生基本题的难易程度及所涉及的专业应基本相同。在答辩时可根据学生回答基本题的情况进行即席提问。
六、毕业答辩成绩评定
1.学生毕业答辩成绩取该组答辩教师所判成绩的平均分,按优秀、良好、中、
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当对成绩有争议时,应报请答辩委员会确定。
2.学生毕业答辩成绩的评定标准为:
优秀:自述内容完整充实,并能正确回答全部问题,用语准确,思路清晰,表
达流畅,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有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
良好:自述内容完整,能正确回答大部分问题,用语基本准确,思路较清晰,
但有一些非概念性错误,经提示后能正确回答,综合应用能力较强。
中:自述内容基本符合要求,但条理性较差,重点不突出。能回答主要提问,
概念性错误较多,综合应用能力较差。
及格:自述内容尚可,大部分问题经提示后能正确回答基本正确,但条理性差,
有较多概念性错误,综合应用能力较差。
不及格:自述内容条理性差,对所提问题大部分不能正确回答,表述不清楚或
有重大概念性错误,经提示后仍不能正确回答。
3.对“优秀”等级应严格控制,一般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20%。“不及
格”者应报答辩委员会审定。
4.毕业答辩不及格者,答辩结束后统一进行补答辩。补答辩不及格及未取得毕
业答辩成绩者不发给毕业证书,但可在毕业一年后进行补答辩。
七、未尽事宜,另行补充。毕业答辩学生名单另附
教学点: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