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秋建筑各专业班级:
按省市文件要求,“双证制”学校学生在报考岗位证书之前半年,必须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并且合格,否则不能报考岗位证书(根据川建培〔2013〕10号文件规定,实施“双证制”教育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从2013年下半年起,其建设类专业在校生可报考除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三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培训考试。也就是说可以报考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测量员、试验员中的一个岗位)。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也是毕业前提条件之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技能鉴定考核,并上报四川省建设厅,对合格学生发放技能鉴定证书。现对13级秋各建筑专业各班级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通知如下:
1. 上交资料要求:交小二寸半身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一张,并剪去白边按报名表的顺序整理,完成后交实训中心李滇老师处。由班主任到鉴定站办全校公室领取报名表,学生在班主任老师处认真仔细填写好与身份证复印件相同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考核种类等要求,不得有误。由班主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传到李滇老师处(QQ:406399445,电话:13909089048(69048),完成后再由实训中心统一打印纸质文档让学生核对签字并存档。
2. 报名对象:我校13级秋建筑专业所有学生(未满16周岁的,先考试,待年龄满16岁后,如有需要,再办证书)。考试合格方能参加岗位考试。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学校QQ群中有相关报名通知与报名表,请班主任下载使用。
收费标准:据川发改价格【2010】1230号、【2012】87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5元/人(可以在国庆放假回来交)。将相应费用交到学校财务室,由鉴定站负责人验收发票,不交费不考试。
4.考试时间:11月下旬,请学生们做好准备。
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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